1、证明书(校医院领取并盖章);
2、住院原始发票(原件);
3、住院费用“总清单”(原件);
4、出院记录或小结(原件);
5、疾病诊断证明书(原件);
6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(正、反面于一张A4纸上);
7、银行卡(南昌开户)复印件一张(空白处注明账户名、卡号、开户行、联系电话,发票金额1万以上要Ⅰ类卡);
8、学生证复印件一张(照片页、注册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);
9、住院人员身份确认表(南昌市内住院未刷医保卡人员需要,在住院医院办理含签章);
10、《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》(校医院领取,校医院盖章,因意外伤害入院需要,另付意外事故情况说明,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。校内发生意外,需所属学院在该情况说明上注明情况属实并签字盖章;校外发生的意外需要交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在该情况说明上鉴定盖章;实习期间发生意外需要实习单位在该情况说明上鉴定盖章;假期在家发生的意外需要在住地社区或街道鉴定盖章。)
11、《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(异地)申请表》(只限在南昌市以外住院填写,一式两份,校医院领取,校医院盖章);
12、《高校大学生医保异地转诊备案登记表》(异地住院需提供,校医院盖章);
注意事项:
(1)发票、出院小结、费用总清单需加盖住院医院公章;
(2)提供正规发票原件;
(3)出院小结、费用总清单需提供原件,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;
(4)发票、出院小结、费用总清单上的姓名、性别与身份证一致且清晰;
(5)发票、出院小结、费用总清单上的出入院日期要求一致。不一致,需重新提供材料。如在原材料上修改,请在修改处加盖医院公章;
(6)只接收费用总清单,日清单一律不予受理;
(7)接收材料时间为每月20日(节假日顺延)下午2:00---4:30,地点在校医院211。表格填写请用黑色水笔,字迹清晰且不要涂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