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江西参保人在江西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,无需办理异地备案均可直接报销。办理直接结算手续时,参保人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结算窗口刷卡(码)。
2.江西参保人在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,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报销目录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),按照按参保地同级别医药机构的同比例计算报销待遇,不提高起付线,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,不降低报销比例。
3.开通了异地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,即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才能支持异地直接结算,因此“省内无异地”的直接结算只限于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。
4.可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、江西智慧医保APP、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等渠道查询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。
5.如定点医疗机构暂未开通异地服务或各种原因无法直接异地结算,由参保人先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金自费结算,然后持费用清单、票据等材料在参保地零星报销费用。